恒大足球学校律师向杨黔东发出律师函

据《足球日报》报道,2月4日,恒大足球学校培训的18岁的杨黔东通过中国足球协会纠纷解决委员会提交了纠纷解决申请,要求自由裁决。在此之前的2月3日,恒大足球学校已正式向杨黔东及其监护人发出律师函,并抄送上海港足球俱乐部。


据报道,杨黔东是2008年恒大足球学校培养的优秀学生之一。2017年,杨黔东多次入选U15、U16、U17各级国家队参加了2023年东亚足联U15锦标赛,去年代表中国U17男子足球队参加了2025年亚足联U17亚洲杯预选赛。 

2017年9月1日,杨黔东与恒大足球学校签署了杨黔东向中国足协仲裁的纠纷解决申请。恒大足球学校精英足球运动员培训协议由我和法定监护人共同签署。根据协议,训练期限为18岁。

杨黔东的纠纷解决请求是:要求恒大足球学校向杨黔东出具自由证明。他提供的事实和理由是:我2026年1月1日年满18岁,训练协议自然终止。根据中国足协的有关规定,恒大足球学校特此要求杨黔东出具《自由身证》。

恒大足校对杨黔东本人提出的仲裁提出了两个核心主张:“首先是主张优先签约权:根据中国足协的相关规定和双方之前的合同,原培训单位在精英球员培训合同到期后享有首次签约权。作为学校长期培养的精英球员,杨黔东投资成本巨大(保守估计100万元)。学校有权根据合同优先续签合同。

二是追偿违约损失:杨黔东今年1月1日年满18岁,球员及其家长未通过正式渠道与学校沟通后续发展意向,而是通过非官方渠道与其他俱乐部联系,严重违反了合同精神。同时,足球学校还强烈不满和谴责上海海港俱乐部在安排试训、促进签约的情况下,没有与球员培训单位进行任何正式沟通。”

恒大足球学校律师在此前发出的律师函中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和培训协议,恒大足球学校依法享有首次签订工作合同和优先合同的权利,应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障。然而,杨黔东不仅拒绝与恒大足球学校指定的俱乐部签订合同,而且未经恒大足球学校同意,未经事先通知与第三方俱乐部签订合同,严重侵犯了恒大足球学校享有的相关合法权益,造成足球学校遭受经济损失。

鉴于此,恒大足球学校律师向杨黔东和监护人发出律师函,提出以下要求:首先在收到本函之日立即联系恒大足球学校,并在恒大足球学校指定期限内与广东晨星聚力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签订相关球员工作合同;立即终止与第三方俱乐部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妥善处理相关后续事宜,承担所有相关费用;恒大足球学校还将保留进一步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的权利。

杨黔东是恒大足球学校2008年龄段的球员。这些获得中青年锦标赛亚军和2025年中国足球青年精英联赛(U17组)全国冠军的球员今年将年满18岁。由于恒大足球学校目前没有职业联赛俱乐部,包括这个年龄段的国家品牌球员和优秀球员在内的许多足球学校都面临着“抢劫”的可能性。

目前,恒大足球学校已经成立了广东晨星聚力俱乐部,并计划参加2026年中国冠军联赛,然后影响中国乙级联赛,完成职业联赛的联系。该计划的主要参与者是2008年的球员。但可以预见,这些球员不想接受足球学校的安排,也不会太少。杨黔东首次将与恒大足球学校的“矛盾”引向了仲裁之路。他的仲裁结果也将对随后的球员和随后的第三方俱乐部发挥示范和标准化的作用。

杨黔东的监护人杨先生说:“杨黔东在恒大足球学校训练生活多年,感谢足球学校对他的训练。我已经告诉杨黔东,无论他将来在哪里踢足球,他都应该记住恒大足球学校多年来的培养。杨黔东还告诉我,他永远不会忘记恒大足球学校对他的训练,并感谢恒大足球学校。”